更新提示:北京时间 3 月 18 日星期三晚 7:30。
今天,参议院通过了众议院昨天批准的 HR 6201 法案。特朗普总统于东部时间晚上 8:30 签署了该法案。该法案将在 15 天内成为法律。在此期间,劳工部将制定并公布相关规则。
如下所示,该法案的主要条款保持不变。
请继续关注有关《紧急家庭和医疗休假法》和《紧急带薪病假法》的规则或其他细节的更新。
更新提示:北京时间 3 月 17 日星期二上午 8:30。
昨晚,众议院对最初的立法进行了一些 "修正",修改了法律的主要方面。预计该法案最早将于今天提交参议院表决。
以下是 "修正 "法案的主要条款。
紧急家庭和医疗休假法
请 FMLA 假的原因:这种 "因公共紧急事件而产生的合格需求 "现在仅限于以下情况:由于公共卫生紧急事件,雇员的学校或托儿所关闭或托儿服务提供者无法提供服务,雇员因需要照顾孩子而无法工作或远程工作。员工仍有权享受长达 12 周的假期。
FMLA 假期的前 14 天:在修订后的法案中,无薪假期减少到 10 天。
头 14 天后:与最初的立法大相径庭的是,剩余的 FMLA 假期必须按雇员正常工资的三分之二支付工资,即雇员本应安排工作的小时数。 此外,规定的假期工资金额也有限制--每天不超过 200 美元,总额不超过 10,000 美元。
紧急带薪病假法
病假原因
现在,雇主必须为因以下原因而无法工作或远程工作的员工提供带薪病假:
- 该员工受到与 COVID-19 相关的联邦、州或地方检疫令或隔离令的限制;
- 医疗保健提供者建议员工因 COVID-19 而进行自我检疫;
- 员工出现 COVID-19 症状并寻求医疗诊断;
- 该员工正在照顾接受或被建议接受检疫或隔离的个人;
- 由于 COVID-19 预防措施,雇员正在照顾学校或托儿所关闭或托儿服务提供者无法提供服务的子女;或
- 该雇员正在经历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在与劳工部部长和财政部部长协商后规定的实质上相似的情况。
医疗保健提供者和应急响应人员: 允许雇主拒绝给予医疗服务提供者和应急响应人员病假,并指示劳工部颁布法规,将某些医疗服务提供者和应急响应人员排除在雇员定义之外
请继续关注本博客,了解该法案在立法过程中的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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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众议院通过了《家庭第一冠状病毒应对法案》。该法案最初于 3 月 6 日提出,我一直在密切关注。
该法案自推出以来,对关键部分进行了多次修改,包括昨晚的修改。然而,最新的新闻和社交媒体上的讨论往往是指该法案的先前版本,而不是昨天东部时间晚上 11:45 提出并在之后不久获得通过的版本。
因此,错误信息不胫而走。为此,以下信息反映的是当前版本。
请注意,这并不是法案成为法律前的最后一步,因为参议院最早将于周一对其进行审查和表决。 参议院可能会进行修改,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我将在法案通过后提供最新消息。总统已表示他随后将签署该法案,法案将在他签署后 15 天生效。
当前法案的主要特点,摘自众议院提供的摘要:
紧急家庭和医疗休假扩展法
根据《家庭和医疗休假法》,规定雇员人数少于 500 人的雇主和政府雇主的雇员在工作至少 30 天后,有权因以下任何原因休长达 12 周的工作保护假:
- 遵守因接触冠状病毒或出现冠状病毒症状而进行隔离的要求或建议。
- 照顾因暴露于冠状病毒或出现冠状病毒症状而遵守检疫要求或建议的高危家庭成员。
- 如果员工子女的学校或托儿所因冠状病毒而关闭,或托儿服务提供者无法提供服务,则照顾该员工的子女。
- 在两周带薪休假(根据《紧急带薪病假法》提供)之后,雇员将从雇主那里获得不低于雇员平时工资三分之二的福利。
紧急带薪病假法
要求雇员少于 500 人的雇主和政府雇主为雇员提供两周的带薪病假,病假期间,雇员可按正常工资标准领取病假工资,以隔离或寻求冠状病毒诊断或预防性治疗;或按雇员正常工资标准的三分之二领取病假工资,以照顾因冠状病毒而需要照顾的家庭成员,或照顾因冠状病毒而学校停课或托儿所无法提供服务的儿童。
- 全职雇员有权享受两周(80 小时)的工作时间,非全时雇员有权享受其在两周内的典型工作时数。
- 该法案确保在多雇主集体协议下工作且其雇主向多雇主计划缴费的雇员享有假期。
- 该法案及法案规定的要求将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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